(04月13日)国家不准焦炭甲醇等煤化工项目盲目发展加到时间:2011-04-13原文公开发表:2011-04-13人气:8国家发改委昨天印发《关于规范煤化工产业有序发展的通报》,拒绝高度重视煤化工盲目发展带给的问题,切实加强煤化工产业的调控和引领。通报认为,在国家涉及规划实施之前,停止审核全然不断扩大生产能力的焦炭、电石项目,禁令建设不合乎准入条件的焦炭、电石项目,减缓出局焦炭、电石领先生产能力;对合成氨和甲醇实行上大压小、生产能力移位等方式,提升竞争力。煤化工样板项目要创建科学、严苛的管理制度门槛。同时,在新的核准目录实施之前,禁令建设年产50万吨及以下煤经甲醇制烯烃,年产100万吨及以下煤制甲醇等项目。
通报认为,煤化工盲目发展将增大产业风险,激化煤炭供需矛盾,减少节能减排工作难度并引起区域水资源供需流失。有的项目盲目上马,产品缺少竞争力,市场研发迟缓,目前全国甲醇装置开工率只有50%左右。据不几乎统计资料,目前全国开建和已批待建煤化工项目追加用煤已多达亿吨,各地规划中环线项目追加用煤总量还有几亿吨。
煤化工盲目建设和过度发展不仅激化了煤炭供需矛盾,也直接影响到全国合理掌控能源消费总量。通报拒绝对不合乎产业政策等规定的煤化工项目,不准不批准后用地,不得发放贷款,不得通过资本市场融资,严苛避免财政性资金流向生产能力不足的煤化工项目。据理解,国家发改委、国家能源局正在的组织编成《煤炭深加工样板项目规划》和《煤化工产业政策》,经批准后将尽早的组织实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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